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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在香港的任贤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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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12章 在香港的任贤齐 (第1/2页)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郑辉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电光。

    等等,《星语心愿》?

    这首歌不仅仅是一首单曲,它可是同名电影《星愿》的主题曲啊!而那部电影————

    男主角是个又瞎又哑的洋葱头,扮演者是—任贤齐!

    郑辉看向张栢芝,随意的问道:「对了,这首《星语心愿》,我好像在报纸上看到过相关的开机宣传。

    这首歌,应该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曲吧?这部戏,是不是就在香港本地拍摄的?」

    「对啊!辉哥你记性真好,这都被你看到了。这部戏叫《星愿》,导演是马楚成。除了我之外,男主角是台湾来的小齐哥,任贤齐。

    我们前段时间刚在香港开机,最近都在赶进度呢。这首歌就是马导特意找人给我写的,让我演戏的时候顺便把主题曲也唱了。」

    听到任贤齐和在香港开机这两个确切的信息,郑辉的嘴角翘了起来。

    好小子,人都跑到香港来拍戏了,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。

    四月份自己虽然一直在香港的录音棚里闭关,但手机可是一直开着的。这老哥们儿来了自己的地盘,居然一声不吭?自己报考北电新闻都没看到吗?

    「原来是这样啊。」郑辉点了点头,然後从西装的内口袋里掏出了手机。

    「张小姐,你先喝茶,我打个电话。」

    在张栢芝有些疑惑的目光中,郑辉翻出通讯录,找到了那个存着「齐哥」的号码,直接按下了拨号键。

    电话响了很久,久到郑辉以为对方可能在拍夜戏无法接听的时候,电话终於被接通了。

    「喂?」

    电话那头,传来了一个疲惫的声音。背景音里,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乐器调试的杂音和有人在大喊「灯光位置再调一下」的嘈杂声。

    「齐哥,我是郑辉。」郑辉笑着开口。

    「靠!」

    电话那头,本来还显得无精打采的任贤齐,在听到「郑辉」这两个字的瞬间就有了精神。

    「阿辉?!我的天哪!你这小子,怎麽突然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?我刚才还以为是哪个催通告的神经病呢!」

    「哎哟,你不知道,我现在快被折磨死了!」

    听到这熟悉的腔调,郑辉脸上的笑容更深了,他故意用兴师问罪的语气说道:「齐哥,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吧?你在BJ的时候,我可是陪你吃爆肚、喝豆汁儿,把你招待得明明白白的。

    怎麽,现在到了我的地盘,你连个招呼都不打一个?

    四月份就在香港拍戏了,一声不吭。怎麽着,怕我让你请我吃半岛酒店的大餐啊?」

    「啊?!」

    电话那头的任贤齐明显愣住了,发出了惊呼声:「你——你现在人在香港?!靠北,我不知道啊!我一直以为你还在内地,或者回澳门了呢!」

    「你这大明星是不是连报纸都不看的?四月我报考北电新闻全港都知道,我还开了记者发布会。

    我的新专辑《半生》这两天在全亚洲铺天盖地地宣传,连便利店里放的都是我的MV,你居然不知道我在香港发片?」郑辉没好气地笑骂道。

    「兄弟,我是真不知道啊!」

    任贤齐在电话那头叫起屈来,声音里满是委屈和疲惫:「你不知道我这段时间过的是什麽日子!电影《星愿》的拍摄进度紧得要死,我每天在片场要装瞎子、装哑巴,眼泪都要流干了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,我九月份要第一次在香港红体育馆开演唱会!我每天从片场下来,就直接被拖到排练室。

    乐队排练、舞蹈走位、选服装,我特麽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,上厕所都在背歌词!

    我哪有时间去看报纸、听电台啊!我这半个月,脚都不沾地的,整个人都快精神分裂了!」

    听着任贤齐这连珠炮般的疯狂吐槽,郑辉脑海中完全能想像出他那副顶着黑眼圈,抓狂挠头的惨状。

    红馆演唱会,对於现在的华语歌手来说,都是演艺生涯的最高殿堂。任贤齐作为台湾歌手,能杀入香港红馆,确实再怎麽重视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「行吧行吧,看在你被资本家疯狂压榨的份上,我就原谅你这次的怠慢了。」郑辉笑着打断了他的抱怨。

    「,不对啊!」

    任贤齐突然反应过来,疑惑地问道:「阿辉,你这神出鬼没的,你怎麽知道我在香港拍戏?连我自己都是迷迷糊糊被公司打包送过来的。」

    郑辉擡起眼皮,看了一眼坐在对面,正捧着茶杯,竖起耳朵,满脸八卦地偷听他讲电话的张栢芝。

    他对着电话慢条斯理地说道:「我怎麽知道的?因为今天我们环球唱片,正在给我办一场庆祝《半生》大卖的公司内部庆功宴。

    而很不巧的是,你戏里的那位女主角,我们新晋的玉女掌门人,此刻就坐在我的对面,喝着我亲自泡的铁观音呢。」

    「什麽?!」

    「柏芝在你那儿?!你在办庆功宴?!」任贤齐的语速瞬间加快了:「你在哪个酒店?不对,你在哪个区?!」

    「尖沙咀,半岛酒店二楼,豪华宴会厅。」郑辉报出了地址。

    「妈的!排练室离那边不远!」

    任贤齐的声音里爆发出终於找到救命稻草般的狂喜:「阿辉,你给我稳住!我这就跟这帮排练室的吸血鬼请假!不,我不请假,我直接逃跑!

    我现在满脑子全是和弦和台词,我要疯了!我要找你喝酒!我要去吃大户!」

    「你马上给我把地址发个简讯过来,给我留个位置,最好再给我留一只烤乳猪的腿!

    我二十分钟——不,十五分钟内保证杀到!」

    根本不给郑辉再说话的机会,电话「啪」地一声就被挂断了。

    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,郑辉无奈地摇了摇头,把手机收了起来。

    挂断电话,郑辉把手机随手扔在茶几上,重新拿起茶夹,开始清洗刚才因为聊天而有些放凉的茶具。

    张栢芝看着郑辉眼中的光芒愈发闪亮,在娱乐圈这个名利场里,一个人厉不厉害,不仅看他自己能赚多少钱,更看他能一个电话叫来什麽级别的人物。

    郑辉刚才和任贤齐通电话时的姿态,让她心里产生了强烈的悸动。

    她是个慕强的女人,这是刻在她骨子里的基因。

    张栢芝刚演了《喜剧之王》,顶着星女郎的光环,一夜之间红遍香江。

    各种鲜花、掌声、通告和金钱像雪片一样向她砸来。她现在的状态,用春风得意马蹄疾来形容再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在感情方面,她和前男友朱永棠刚刚分手,正处於感情的空窗期。

    此时的她,像一只刚飞出笼子的金丝雀,看什麽都觉得新鲜,看什麽都想尝试。

    而眼前的郑辉,年轻、英俊、才华横溢、多金,而且身上带着同龄男生绝对不可能有的成熟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一块散发着致命诱惑力的极品鲜肉,张栢芝难免产生了一点想要尝尝鲜的冲动。

    「辉哥,你和小齐哥关系这麽好啊?」张栢芝的身体前倾,这一次,她刻意拉低了肩膀的弧度,吊带裙的领口微微敞开,露出了若隐若现的白皙。

    她双眼水汪汪地看着郑辉,声音变得更加轻柔,甚至带着撒娇的意味:「其实,我最近压力真的好大,刚拍完星爷的戏,现在又进新剧组,公司还逼着我唱歌。

    每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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