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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   好好演,现在咱就是天兵了!(端午快乐,求月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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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7章    好好演,现在咱就是天兵了!(端午快乐,求月票) (第1/2页)

    1891年,7月11日,傍晚。

    元山港外,高升号甲板上。

    常德胜靠在船舷边,手扶着栏杆,看着面前站着的这两百来号人。

    这就是他的兵。

    或者说,是他的“天兵”。

    当然,这夥天兵眼下的“含天量”还不太足。其中的主力,那一百五十个直隶新兵,入伍刚满一个月,连打枪都没学会呢。就会“向前看”、“向右看”、“齐步走”、“一二一”。练得还不咋地,走队列的时候偶尔有人顺拐,曹锟骂了好几回也没改过来。

    但架不住这批兵底子好。

    他爹常福海,为了挑这批兵,把天津卫周边村镇的青壮筛了个遍。个头低於一米七三的不要,年纪超过二十的不要,身板不壮实的不要,有烟瘾的不要,有暗病的不要。挑来挑去,挑出一百五十个“精品天兵坯子”一个个膀大腰圆,虎背熊腰,往那儿一站,跟一堵墙似的。

    而且“天兵”的军饷给得也足。

    每月四两,足额发放,从不克扣。吃得也好,顿顿白面,天天见肉。这些兵在老家的时候,一年到头见不着几回荤腥,到了振字营,半个月脸上就长肉了。精气神跟老淮军那帮面黄肌瘦的兵油子完全不一样。常德胜看着他们,心里稍稍算了下账:光军饷一个月就是六百两,加上吃喝、被服、装备,一个月小一千两出去了。一千两啊,够买一挺马克沁了。但没办法,兵是门面。门面得撑起来。撑不起来,怎麽忽悠日本人?怎麽忽悠俄国人?怎麽忽悠朝廷那帮老爷?怎麽骗钱骗炮骗地盘?

    他沿着队列往前走。

    走到中间那排的时候,停下了。

    二十个南洋老兵。

    个头比北洋大汉平均矮了十公分,最高的也就一米六五。但精气神完全不同,那一个个的,都站姿挺拔,眼神锐利,身上带着一股子杀气。真杀过人的那种。在西婆罗洲,他们跟着常德胜打过坤甸之战,是真见过血,杀过人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都是“知识青年”。

    小兰芳华校的毕业生,认得字,会算数,脑子灵活。在坤甸的时候,已经跟着德国教官学会了使用马克沁机关枪。常德胜特地给他们配了两挺马克沁,那是跟张弼士、罗振兴他们的货船一起运来的,还有两门八十毫米迫击炮。迫击炮他们不会用,但常德胜会,吴鼎元会,孔庆塘也会,可以慢慢教。

    二十个人,五人一组,分别伺候这些枪炮,构成一个“加强火力排”。

    常德胜走到那两挺马克沁跟前,拉开裹着枪的油布,伸手摸了摸枪管。油亮亮的,保养得很好。他心里踏实了不少....这玩意儿才是真家夥。那帮新兵蛋子是门面,不能打,这二十个南洋老兵才是真杀神,而这两挺马克沁则是大杀器。

    有枪就是草头王。有马克沁,就是草头王中的草头王。

    他满意地点了点头,继续往前走。

    最後面那排,是那二十个八旗子弟。

    常德胜看到他们的时候,差点没忍住笑出来。

    这帮小爷,经过他这几天和赫斯曼、沃尔夫冈一起进行的“和颜悦色的思想教育”,现在可跟在仁川码头满地打滚的模样完全不同了。个个都穿上了八旗兵的行装一一黑色缎子的长袍、马褂,腰间挎着腰刀,头上戴着红缨帽,真还有点儿“返祖”。

    毕竟都是小夥子,还都不吸大烟。真难为荣禄了,能从八旗子弟里挑出二十个不吸大烟的,也是不容易。平日里也吃得好,虽然骨子里纨絝,但往那儿一站,光看外表,还是能“装一下祖宗”的。常德胜走到他们面前,清了清嗓子。

    “知道什麽叫虚张声势吗?”

    队列里安静了一瞬。然後,站在排头的溥显第一个开口了:“知道,咱现在就是!”

    常德胜乐了:“你小子他娘的还挺机灵的!”

    溥显嘿嘿一笑,脸上有点得意。

    “那好,”常德胜指了指他,“你现在就是我振字营的骑兵队长了。待会儿跟在扛马克沁和小钢炮的广东弟兄们後面下船。记着,都给老子挺胸凸肚,走出精气神来!”

    “得令!”溥显一挺胸。

    常德胜扫了一眼其他人:“怎麽就一个人得令?”

    那十九个旗人子弟这才反应过来,七嘴八舌地喊:“得令!”

    “听不见!”

    “得令!”

    这回声音大了,在甲板上回荡。

    常德胜满意地点了点头,又走到最後面那拨人跟前。

    那是旗人子弟带来的家仆,三十多个,一个个也都挺结实的。常德胜给他们安排的角色是“民夫队”就是帮忙扛弹药和铁丝网。这会儿也都收拾好了,扁担、弹药箱、用麻布包裹的铁丝卷,码得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常德胜看着那些铁丝卷,心里想的不是银子,是人命。

    那条装甲巡洋舰上的毛子兵要真的莽上来,这些铁丝网加上那两挺马克沁,就能要了他们的命。这要是一仗打死几十个毛子海军陆战兵,那他常德胜可就摇身一变,变成淮军第一悍将了。

    想当初,僧格林沁打八里桥,自己死伤好几千,英法联军拢共才死了十个。

    才十个!

    他要是能打死几十个毛子,那可比僧格林沁强多了。

    当然,前提是毛子真的敢上岸来送。

    他正想着,身後传来曹锟的大嗓门:

    “振邦兄!日本人的领事和咱们的姚委员都来了!”

    常德胜转过身,往码头方向看了一眼。栈桥那头站着几个人,其中一个穿着燕尾服、戴着礼帽,瘦瘦小小的,看着有点像卓别林。旁边还站着一个穿清朝官服的,五品顶戴,应该是元山的商务委员姚文藻。他深吸一口气,对曹锟喊道:“仲珊,你带振字营左哨首先下船,往清租界前进!文池,你的右哨跟在左哨之後;禹臣,你的中哨殿後!”

    “得令!”

    曹锟、孔庆塘、吴鼎元三人齐声应道。

    曹锟转过身,扯开嗓子:“左哨,全体都有.. ..上刺刀!”

    “哢嚓”一声,一片刺刀从枪口下方翻上来,在夕阳下闪着寒光。

    “枪上肩!起步走!”

    一百五十个北洋大汉,排成两列纵队,踏着整齐的步伐,沿着栈桥往岸上走去。脚步踩在水泥桥面上,发出沉闷的“咚咚”声。刺刀在夕阳下连成一片,像一排移动的钢铁丛林。

    常德胜站在船舷边,看着自己的兵走下船,脸上终於露出了一点满意的表情。

    他又转头看了一眼船舷另一侧。赫斯曼和沃尔夫冈几个德国人,穿着水手的衣服,正靠在栏杆上抽烟。常德胜朝他们使了个眼色一一他们先呆在船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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